番外三人生若只如初见(姒琪)_东风薄情 (女尊,n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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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三人生若只如初见(姒琪)

  “少爷,少爷,您慢点跑,诶呦。”

  “我才不要被你抓住呢。”

  在前面作女子打扮撒丫子乱跑的正是魏国小王男姒琪。这是牠第二次偷跑成功,看大街上什么都新奇。

  侍男清风气喘吁吁地落在后面,暗暗发誓下辈子一定不要跟一个爱闹腾的主子。

  姒琪的爹爹虽然最受魏王宠爱,但由于牠的天真性子,居然没被其牠男人针对过。用王夫的话来说就是“傻人有傻福,与牠作对都是在浪费自己的脑子”。

  此时,天真的爹爹养出来的天真的男儿被偷了荷包。荷包里除了几大块金元还有姒琪最喜欢的一颗玉珠,牠焦急又茫然的左右环顾着熙熙攘攘的人群,不知所措。

  “真像一只小兔子。”

  茶楼窗边坐着一位把玩着茶杯的女子,粗布衣裳也遮不住她满身的贵气。热茶上氤氲的雾气模糊她脸部的轮廓,使鲜明的棱角柔和了几分。

  乔装潜入魏国的武安君正愁事情没有进展,就让她看到了有意思的一幕。

  时常混迹于脂粉堆里的姜煜成一眼就看出了姒琪的男儿身,不过她也不知这就是被魏王养在深宫里备受宠爱的小王男,只当是哪家少爷偷穿了姐妹的衣服跑出来玩。

  看着男孩被偷了荷包后像受惊的小兔子一样的神态,姜煜成眯起眼睛,来了兴致,如同看到了猎物的狼。

  她从二楼翻身而下,轻巧地落在地上,上前几步就从人群中揪出了小贼。

  这一系列动作太快,姒琪还没反应过来,就瞧见一位双眼含笑的女子把荷包抛了过来。

  “大侠饶命!大侠饶命啊!”

  贼人跪在地上,不住地向身手不凡的姜煜成磕头。

  姒琪盯着女人出了神,心想这个平民还怪、怪英俊的。牠为了掩饰自己羞红的小脸,自以为很凶狠地朝小偷身上打去。

  “还敢不敢偷东西了?”

  “不敢了,不敢了。”

  奶凶奶凶的男孩在姜煜成眼里更像炸毛的小动物,她抿起嘴唇,好让自己不笑出声来。

  小偷灰头土脸、面黄肌瘦的样子让姒琪在一番纠结后起了善心,牠从荷包里掏出一块金元塞给对方,有些别扭地说道:“你走吧。”

  小偷面露惊喜,但还不忘偷瞄大侠的脸色,看姜煜成点头后,赶紧连滚带爬地跑走了。

  清风终于追了上来,牠拉着姒琪仔细打量,见小王男没事后才松了一口气。牠没敢多打量旁边那个夺回主子荷包的女人,凭牠多年在宫中摸爬滚打的经验,直觉对方并不是什么平民。

  见男孩的仆从过来了,姜煜成抱拳道:“那草民就先告辞了。”

  “诶,别呀。”姒琪想要触碰姜煜成的袖子,但又触电一般收了手。

  清风趴在姒琪耳边低语道:“小主子,快回去吧,让大王发现了可不好了。”

  想到母王严厉的面容,姒琪一个机灵,他一步叁回头跟着清风往回走,走出五米远时鼓起勇气冲姜煜成喊道:“大侠,我以后会报答你的!”

  姜煜成在心里无声地回道:“我们当然还会再见面。”从荷包上的纹样中她已经大致猜出了男孩的身份,希望下次见面的时候牠不要太过惊讶。

  不过此时二人都没想到,在不久的将来,姜煜成会收到姒琪的一份大礼。

  多年以后,一个步履蹒跚的乞丐在夜色中拄着木棍前行,路过一个山头时被地上突出的石碑绊倒了。

  “诶呦,牠爷爷个腿的,摔死我这把老骨头了。”清风锤着自己的后腰爬起来,眯眼看着石碑上已经模糊的字眼,小声读了出来:“姒琪之墓。”

  “哈哈,哈哈哈哈!忘恩负义的白眼狼,到死也没给自己争得个夫侍的位置,不还是沦落成了荒郊野岭里一块小小的石头,坟头上的杂草都快比我小腿高了。活该!”

  清风朝石碑啐了一口,头也不回地继续赶路。边走边嘟囔道:“可怜付将军还把你当做夺回江山的希望,付将军啊······”

  一瘸一拐的背影逐渐远去,一阵山风刮过,杂草丛中露出一捧干枯的花束,也不知道是谁来祭奠过这个亡国的蓝颜枯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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